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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实管护责任 筑牢良田根基
时间:2026-02-03 21:55:25 点击次数: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高标准农田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压舱石”。近年来,我市扎实开展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圆满完成国家试点任务,为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加快建设农业强市打下坚实基础。

  高标准农田三分靠建、七分靠管,管护是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的关键。全面做好高标准农田长效管护,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重点。为切实提升全市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质效,我局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工作的通知》,从体系、机制、模式、保障、监管五个方面精准发力,全面部署推进高标准农田管护工作,筑牢管护防线,推动农田设施长期稳定运行,让高标准农田真正成为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丰收田”,为守牢粮食安全底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注入持久动力。

  构建“市级监管、县级主体、乡镇落实、所有者管护、受益者参与”的五级管护机制,明确各级权责边界,形成上下贯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此基础上,探索网格员参与管护的创新模式,让管护力量沉到田间地头。

  明确要求市(县)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违规占用、工程设施运行状况、管护标准落实情况、管护台账等集中检查,根据检查情况,组织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高标准农田集中维护,对工程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加固,及时排除运行风险隐患,确保工程设施持续发挥效益。

  打破“先建后管”的传统模式,明确提出“先建管护机制、后建工程设施”的理念。项目实施前,就提前划定工程权属、敲定管护主体、压实管护责任,从源头规避“建管脱节”问题。工程施工中严把质量关,验收时严格落实质检要求,把管护基础夯实在工程建设的每一个环节。

  项目竣工验收后,镇街需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管护主体移交和备案,同步交接设施清单、定位图表、管护协议等全套资料,实现“工程建成即管护落地”的无缝衔接,让高标准农田从诞生之初就有“专属管家”。

  打破“政府单打独斗”的管护困境,明确多项举措激活多元主体参与热情。一方面,鼓励管护主体通过委托代管、商业保险等方式,以合同约定明确管护责任,引入专业力量提升管护水平,破解“不会管、管不好”的难题。

  另一方面,推动种粮主体深度参与,要求土地流转合同中明确管护职责,鼓励农业企业、种粮大户全程参与项目规划、建设、验收和管护,让种粮人从“受益者”变为“管护者”,形成“人人关心设施、共同守护良田”的良好氛围,让高标准农田长久赋能粮食产能提升。

  资金是管护长效运行的关键。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通过“财政补一点、集体出一点、社会捐一点、收益提一点、主体筹一点”的方式,拓宽管护资金渠道。其中明确市级奖补资金的10%专项用于长效管护,县区每亩每年管护经费原则上不低于20元,为管护工作提供坚实资金保障。

  资金使用全程精准管控,重点投向物资材料、管护劳务、委托服务、管护保险等直接支出。同时健全资金公示、审计制度,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真正花在农田设施的养护维修上。

  依托现有高标准农田监管平台,推进管护主体、空间位置、管护效果等信息的信息化管理,用科技手段提升监管效能。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形成“科技监管+全民监督”的立体网络。

  市级通过督察、暗访强化监督,对问题处置不力的县区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对履职不到位导致设施损毁的,责令限期修复并严肃处理。同时严格落实“谁损坏、谁维修”原则,对蓄意破坏设施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守住高标准农田管护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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